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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房产现五大问题 房屋质量投诉居第一

来源: 重庆晨报(重庆)  2016-03-17 10:21

[摘要] 重庆315消费维权网从1日至15日,接36起房地产投诉。

信息时代,好口碑是好的营销手段,坏名声无疑是自砸牌子。在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我们盘点重庆楼市消费者维权投诉情况,从中窥见楼市消费纠纷现状和呈现的趋势。

我们分别集中调查了重庆晨报966966热线和重庆315消费维权网两个投诉维权平台。两个平台接受市民大量投诉,其中房地产投诉占据着相对较大的比例。

2015年3月16日~2016年3月15日,966966共接到房地产消费投诉199起,其中,房屋质量投诉量位居,达到34起。另外,虚假广告宣传、交房拖延、定金问题、货不对板、面积误差、房产证久拖不办、中介纠纷、物业服务不满意、小区违章建筑这些投诉也比较集中。

重庆315消费维权网是一个接受投诉量较大的网络,从3月1日至15日,共接受36起房地产投诉,其中货不对板、欺诈售房、合同霸王条款、房屋质量问题所占比重较高。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尽管众多房地产开发企业越来越注重企业信誉,看重市场口碑,但各类投诉近年来并未减少,尤其是房屋质量、虚假广告宣传、交房货不对板、交房拖延、合同欺诈这五类一直表现突出。

房屋质量:

购房者无法言说的痛

“我们还没接房,就发现外墙大面积裂口,房子里面很多空洞和搓沙,很多业主都不愿意接房。”“我们接房时,发现质量有问题,房屋结构跟合同上不一致,但开发商不承认他们的房子有问题,并且告诉我们再不接房就会收取违约金。”“我们买的装修房,房屋渗水严重,地板都腐烂了,开发商一直拖延不解决。”

房屋漏水、裂口、空鼓等问题,成为购房者投诉很突出的问题。与之相伴随的常常是开发商的不理会或拖沓推责。

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往往考验着购房者的耐心。有些房屋空鼓、门窗开启不灵活等小问题也就忍了,而一些诸如渗水、裂缝因为开发商始终不解决的较严重问题,则不得不提出整改。有的楼盘房屋整改一两年仍无法根本解决,成为住户无法言说的痛。

销售欺诈:

为了卖房随意承诺

为了尽快销售房屋,有些销售人员随意向购房者承诺,一旦购房者下定或签下合同,则承诺再也无法兑现。

有购房者反映:“销售人员卖房时拍着胸脯,承诺购房者子女可读某某名校,我们交了定金,可是向教育部门打听,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后来找开发商怎么也不给退房。”

还有的置业顾问承诺,购房可以提供补贴或提货卡等。然而,购房者在交定金或签约后,这些东西便没了踪影。

货不对板

买房交房两个样

借助虚假宣传,部分开发商售房时样板房、模型是一个样,交房时则大变。这也是众多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

有购房者反映:“我们小区与开发商售房时宣传的小区物业配套、健身器材及环境都不一致,我们多次找开发商解决,他们都以各种理由不给予处理。”“我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房屋是异层户型,接房后,我发现我家的阳台和其他楼层同户型的阳台不一样,要少几个平方。我找到销售人员,他说不管,谁让你买房没看好就签协议。”

另外,小区相关配套不兑现也是突出问题。比如小区的绿化环境、学校、健身设施、商业配套等等,不是不到位就是降低档次,让购房者大失所望。还有的卖房时,开发商隐瞒实情不公示相应缺陷,交房时房屋旁竟出现变电站、高架桥等建筑。

交房拖延:

资金实力弱房子难建成

交房拖延的投诉也不在少数。有的楼盘合同规定2014年交房,然而两年后房子还未修好。同时,开发商也并未考虑因违约交房行为而对购房者赔偿。

有购房者反映,不少楼盘正是因为楼盘销售得不好,从而造成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交房。因此,开发商资金实力不强往往是造成楼盘交房拖延的主要原因。

合同纠纷:

霸王条款不公平

不少投诉者反映,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不乏开发商坚持霸王条款以及误导购房者的事例。

有购房者反映:“我在某楼盘签订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两万元,把协议给朋友一看,发现协议属霸王条款,它只约束买方而不约束卖方,交房日期与贷款方式等都没约定,我提出退定。而开发商坚持不退定金。”

在购房纠纷中,有的楼盘销售人员还不时通过诱导购房者办理假明,从而达到降低首付或少交费用的目的。这往往造成更多的纠纷。

“3·15地产口碑榜·红榜”公布

经过持续三周的评选、公示,“3·15地产口碑榜·红榜”出炉。之前入围的楼盘和企业,部分被购房者投诉有重大问题而被一票否决。能否经得起消费者的检验,对开发商和楼盘,都是一场考验。

从去年底开始,中国楼市便吹响去库存的号角。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不同的是,重庆化解房地产库存的任务似乎更重。房企如何在供过于求的楼市中更好地生存发展?怎样扩大市场有效需求,把房子卖得更好?这可以说是每一家重庆房企所面临的大考!

然而,我们认为重庆房企还面临着另一种大考,那就是树立行业形象,坚守企业诚信,赢得消费者的好口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你的房子才能卖得好。

多年来,消费侵权却始终成为楼市难以消除的问题。如商业返租、承诺高回报、合同欺诈、货不对板等等现象仍屡见不鲜。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谁能把消费者放在心上,坚持不昧行业良心,树立良好市场品牌?

今天,我们公布“3·15地产口碑榜”,从一个侧面看到,企业为重庆楼市树立的行业形象,责任房企在消费市场体现的责任担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口碑来自点点滴滴的积累,地产口碑来自销售人员的每一句承诺,来自售房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来自房屋的完美质量,来自物业管理的每一个贴心细节……

房企,市场的目光正凝聚在你的身上,愿你能顺利通过这另一场大考。

购房要当心专家教你避开陷阱

对大多数家庭来说,买房是件大事,也是家庭的大宗消费支出,马虎不得。而随着居住品质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住宅小区的设计也更加讲究舒适、健康、安全性。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不少购房者致电重庆晨报966966热线或在“重庆房市”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投诉自己所遭遇的购房陷阱。重庆晨报地产记者就消费者投诉的典型案例,采访了相关专家,请他们一起为消费者支招,教你买房时把眼睛擦亮。

陷阱一 套内实得均价要当心

案例:

去年底,薛先生看上一套商品房,当时吸引他的是“套内实得单价6500元/平方米”的广告。但实地考察才发现套内均价竟达9500元/平方米。原来,该套房子的赠送面积有五六十平方米。

开发商标注的套内实得均价多少,看似便宜,其实把赠送面积都算在里面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因此购房前购房者应先搞清楚“建面均价”、“套内均价”、“套内实得均价”几种价格的算法和定义。此外,若涉及赠送面积,购房者应关注赠送面积是否载入商品房买卖协议。若没约定,则赠送面积可能成泡影。

陷阱二 口头夸大赠送面积

案例:

大渡口区68岁的王大爷,去年买了一套房,买房时听置业顾问介绍,看户型图有约15平方米的院馆赠送。可是签合同时,王大爷却没发现总平面测绘图上“蚂蚁小”的尺寸标示院馆面积缩水了一半,结果接房时发现院馆尺寸不对为时已晚。

虽然置业顾问口头承诺及户型销售资料上都标明了赠送的面积,但这并不视作“要约”。因为户型图上还有这么一句:“本资料所有图片及文字说明仅供参考,实际交付标准以规划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为准”。

因此,建议购房者要求与开发商签附加协议约定清楚赠送的面积。口头承诺在后期维权起诉中,都是无法作为依据的。

陷阱三 陷阱

案例:

张先生买下渝北某楼盘的房子,张先生说他是从区县到主城来买房的,之前对主城的购房情况并不太熟悉,因此在上栽了跟头。当时广告宣传和置业顾问都对自己说这个楼盘是,然而购房后才发现子女根本无法入读,楼盘也并非什么,自己吃了哑巴亏。

首先,如果打官司,口头承诺不能作为凭据。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对于能上何所名校做出书面形式的明示。书面形式包括:合同条款、宣传单(可视为合同附件)、书面承诺等,购房者可收集好这些凭据,一旦发生纠纷才能在法律上得到支持。

其次,购房者在购买前,其实可以通过上网或到相关教育部门、学校招生办查询,搞清楼盘是否在名校覆盖范围内,以及购买相关楼盘是否能入读名校。重要的,还是要求开发商将保证子女读书的条款写进合同。

此外,购房者也有权利在购房过程中,要求开发商提供关于开发商与学校就业主子女就学问题所签的协议。此外,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应该把相关就学事宜写在合同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陷阱。

陷阱四 虚假宣传

案例:

姜女士购买了江北某楼盘,已经接房,但对小区的配套非常不满。她表示,当初购房时,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均做了美化,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

结果交房后发现出现了规划变更,比如某些绿地变成了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

购房前应到实地考察,并保留广告单、售楼书等宣传资料,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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